富阳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举措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房企促销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预售项目季度内销售2万㎡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奖励;超出3万㎡及以上部分给予20元/㎡奖励。

在售项目季度环比上涨10%及以上的,给予销售面积10元/㎡奖励;环比上涨20%及以上部分,给予销售面积20元/㎡奖励。(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二、鼓励单位职工团购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单位组织职工、村民(股民)在本区团购3套、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在办理好不动产权证后,分别给予购房职工实际购房总价1%、1.5%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三、试点“购房入学报名”

自2024年起至2026年4月30日,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取得新建住宅商品房不动产证但不符合原政策时限要求(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不满一年)或者其父母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富春街道签订时间须在上一年4月30日及之前,其他乡镇街道须在当年4月30日及之前)并全款支付(已一次性付款或已发放按揭贷款)的,有新生入学需求的先向区住建局提出房产条件核实申请,核实后再由区教育局核验入学报名。

录取时,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者优先于仅签订合同者,同时分别根据其父母名下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在原有政策结束招生后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

四、组织“乐居富阳,美好生活”推广活动

在房交会(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期间与参展项目签订认购协议书的个人或企业,支付定金或缴纳意向金的,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建商品房网签,给予购房者2万/套奖励,奖励总金额100万元,封顶50套;购买套数超过50套,由公证处公证摇号选取。(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第一、二、四条政策由区住建局负责解释,第三条政策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

一、鼓励房企促销

(一)哪些项目可纳入销售奖励范围?

答:政策执行期间,首次领取预(销)售证并开盘销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品房新项目和销售面积环比上涨10%及以上的在售项目,可申请销售奖励。

(二)哪些销售面积不纳入奖励面积?

答:需要摇号且中签率小于100%的预售面积不计入奖励面积;因纾困购买商品房或其他原因交易部分新建商品房,由区住建局会同区统计局认定。

二、鼓励单位职工团购

(一)存量房是否可以享受单位职工团购、企(事)业单位购房等政策?

答:不能。必须是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

(二)单位职工团购、存量房交易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和交通优惠可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只要同时符合单位职工团购、存量房交易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和交通优惠补贴要求即可同时享受。

(三)购房者购买多套房能否参与职工团购,并多次享受团购补贴?

答:可以。只要是在政策执行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都可以领取职工团购补贴。但是单套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

(四)职工团购如何成团?

答:成团的必须是在同个机关单位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同个国企平台及其子公司的员工、同个行政村的村民、同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民、同个企业的员工,不同单位的员工不能成团。原则上教育、卫健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以学校、医院为单位成团。

(五)职工团购是否要求必须在同一楼盘购买?

答:购房数量满足补贴条件即可申请购房补贴,不要求必须在同一楼盘购买。

(六)购房者一套房子能否参与多个职工团购群体?

答:不能。如一个购房者既满足机关单位团购条件,也满足村民团购条件,由购房者自行决定参与哪个团购,但是一套房子只能参加一个团购。

(七)区外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能否成团?

答:不能。成团的机关单位需是富阳区所属机关单位;企业需是税务登记注册在富阳区且依法在富阳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或者是企业办公地是在富阳区行政范围之内;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需是在富阳区行政范围之内。

(八)退休人员能否参加团购?

答:可以。退休人员可以同原单位(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的员工成团。

(九)职工团购补贴要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职工团购补贴由成团的在富机关、企(事)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2024年3月31日活动结束后,统一汇总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确定拟补贴对象并公示。申请时需线下提交以下材料给区住建局:

1.职工团购补贴申请报告;

2.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房合同;

4.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机关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国企平台及其子公司的员工、企业员工);户口本复印件(村民);股权证复印件(股民)。

(十)职工团购补贴什么时候领取,如何申请?

答:购房人办理好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持不动产权证、契税证明等资料向区住建局申请。申请人应当在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十一)本次职工团购能否与2023年四季度的职工团购共同成团?

答:不能。本次团购的时间范围是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其他时间段购买的商品房无法参与此次团购活动。

三、试点“购房入学报名”

(一)插班生可以报名吗?

答:不可以,本次“购房入学报名”措施面向新生入学。

(二)购买二手住房、非住宅商品房可以报名吗?

答:不可以,本次“购房入学报名”措施面向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答:7月16日前该部分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可持其不动产权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区住建局提出线下申请,由区住建局统一负责不动产权证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提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核验,并根据公办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申请报名地点:区住建局房管科,联系电话:0571-63126707;

审核地点: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571-63347347、0571-63379560。

四、组织“乐居富阳,美好生活”推广活动

如何兑现房交会购房补贴?

答:7月中旬,区住建局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进行公示。若符合条件人数超过50套,由公证处公证摇号选取。公证处摇取名单后,区住建局将对名单再次公示。公示期结束后,购房人将银行卡等相关资料提交给相应的房地产企业,由房地产企业提交给区住建局审核后再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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