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正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

在今天(10月10日)国新办的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正在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

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运营机构利用公共数据开发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

同时,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运营机构投放到市场上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开发公益产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 陈荣辉:我们最近正在配合国家发改委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主要是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按投入和贡献取得合理的回报,这也还需要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

年底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等7份政策文件

发布会上,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还透露,年底前还将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7份政策文件。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成立一年以来,围绕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已经出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等重要政策文件8份,年底前还将出台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7份政策文件。

此外,一年来还陆续发布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等典型案例193个,推动与14个国家共同发布《“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北京倡议》,与20多个国家签署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

国家数据局局长 刘烈宏: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继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运行监测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加强数据要素供给,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