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补偿金被判刑 再审改判无罪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早在2021年,山东淄博人路某某察觉妻子张某在孩子上辅导班时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酒店偷情,他跟踪后在酒店房间内撞破这一场景,并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补偿金。

后路某某被控敲诈勒索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路某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他多次提出上诉和申请再审,但屡次被维持原判或者驳回。

2023年6月,山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决定。2024年1月16日,再审案件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

2024年10月8日,记者获悉,山东淄博中院于当日对该案进行判决。此次判决认为,此案被害人与人妻发生不正当关系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某补偿,路某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路某某及其辩护人所提的辩解、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我国刑诉法相关规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判决路某某无罪。